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4,509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0.3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共分配9,313,42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85,580,097.41元,结转公司以后年度分配。
钢丝绳是能源、交通、军工、农林、海洋、冶金、矿山、石油天然气钻采、机械化工、航空航天等行业、部门必不可少的部件或材料,迄今为止,国内外都未找到一种更理想的产品来全面或在一个领域内替代钢丝绳所担负的工作。
但钢丝绳行业集中度较低,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主要表现在:其一随着外资企业入驻中国,国际许多钢丝绳企业在中国低成本拓展市场,加速了国内生产工艺技术的提高,行业竞争格局已由低端向高端转移,使得同行业差距缩小,同质化竞争加剧。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仍有部分产品诸如锻打类钢丝绳、巨型电铲用钢丝绳、特大型矿山竖井磨擦提升用钢丝绳,大型露天煤矿、海洋石油钻采、港口装卸、FPSO用钢缆、大型起重浮吊船、悬挖钻机、基础打桩机械、高速电梯等用钢丝绳需要大量进口,国内产品性价比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其二国内产能快速提升,在产能增速超过需求增长的压力下,价格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海工用绳、异型三角股钢丝绳、港口用钢丝绳成为钢丝绳企业竞相发展的热点,可能引起更大的产能过剩:其三环保节能要求和新的行业制度、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已成为企业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1.主要业务:本公司属金属制品行业,是我国钢丝、钢丝绳生产最大专业企业之一。主营直径范围φ0.15mm-9.0mm各种用途的钢丝、φ0.6mm-264mm各种结构的钢绳产品、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设备、材料、技术的研究、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与技术服务。
设计: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特性和特殊要求进行个性化服务,公司技术人员首先了解产品使用工况,确定产品技术参数,进行产品结构设计,制订生产工艺,专家评审确认,最后交付生产;
销售:公司以遍布全国21个省市的销售分公司直销为主,并以中间商为辅的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地处西部贵州,运用这种营销模式能更贴近市场,更全面的捕捉市场信息,更方便快捷的为客户服务,补公司地理位置不足的短板。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9,185,966.0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74%,实现净利润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小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准备及损失核销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对存货逐项进行检查,根据规定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51.28万元。其中:2021年度计提29.44万元,转回2,184.77万元,转销2,612.86万元。
2021年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依据规定不提取准备金。除此之外,其他几项准备公司目前不涉及。
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关联董事王小刚先生、马显红先生、马明刚先生、梁鹏先生、杨程先生、袁湍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提名王小刚先生、马显红先生、马明刚先生、梁鹏先生、杨程先生、袁湍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见附件
1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提名马英女士、宋蓉女士、李长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见附件
1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王小刚,男,汉族,出生于1963年12月,党员,在职研究生,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贵州钢绳厂研究所副所长、贵州钢绳厂进出口公司经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显红,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7月,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明刚,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4月,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钢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厂长,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厂长,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鹏,男,汉族,出生于1964年11月,党员,在职研究生,经济师,历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程,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8月,党员,在职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二厂钢丝车间副主任、二厂二绳车间主任、二厂一绳车间主任、技术质量部副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二分厂厂长、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湍洪,男,出生于1968年3月,党员,在职研究生,电气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副厂长,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英,女,出生于1977年8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一级)、企业法律顾问、司法鉴定人、评标专家,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任贵州正方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贵州方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蓉,女,出生于1970年7月,硕士,二级律师(高级),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长荣,男,出生于1963年9月,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至今在贵州大学任教。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计提各项准备及损失核销的议案。
4、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这些关联交易协议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本公司监事会作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稽核监督的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真实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并得到有效实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21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8、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提名陈杰先生、张强先生、李跃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简历见附件
陈杰,男,土家族,出生于1969年3月,党员,在职研究生,助理审计师、一级土建造价员,历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贵州钢绳股份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强,男,仡佬族,出生于1975年7月,党员,在职研究生,政工师,历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跃文,男,汉族,出生于1967 年 2 月,党员,工程硕士,历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粗绳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六分厂副厂长、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管理部部长,现任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031,669.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893,517.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2021年12月31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0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13,420.0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合伙人:刘志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雯,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未有变化。
公司于 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我们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况,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我们作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决定将以下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议事程序。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核查了公司有关资料,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同意公司继续执行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与遵义市巨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同意公司分别与贵州黔力实业有限公司、遵义迈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合理调配资源,对公司稳定和扩大市场有积极意义。
3、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主营业务:钢丝、钢丝绳、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钢锭、钢坯、线材、小型钢材、机械设备制造、铁丝、钢球、元钉、氧气、钢丝、钢丝绳及相关技术的出口、钢丝、钢丝绳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废旧钢铁收购、对外来样加工、来件加工、来件装配进料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花圃、索具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23.46%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开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金属制品、五金、钢材、保温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电机修理、劳保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及对外劳务合作);五金工具、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办公用品、金属焊割气、劳保用品、日用百货的生产及销售。
贵州黔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力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成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18号)、《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249号)等文件精神,由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黔力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劳保用品、其它印刷品、塑料制品、纤维制品、金属焊割气等。
遵义迈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迈特公司”) 是贵州黔力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迈特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黔力公司,黔力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迈特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主营业务:花卉、盆景、苗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花卉租赁;园林设计;缝纫;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物业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房屋租赁;房屋、路面修缮;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增值电信业务等。
遵义市巨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商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对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以当期销售给市场第三方的平均价格为基础,扣除相应的销售费用及运输费用后作为结算价格;或者以销售给市场上第三方的平均价格为基础,向关联方提出报价,如关联方接受该报价,则该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价;或者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该协议经公司2012年12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般性综合服务、生产经营辅助服务;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水、电、汽。
(2)交易价格: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电按贵州省电力局转供电价执行。其他有市场价格的,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没有市场价格的,以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作为结算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2、《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租赁协议》、《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租赁补充协议》、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18.04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3、《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
该协议经公司2008年9月2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134万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及设备。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的第一个月的前五日内支付租金,以现金支付。
该协议经公司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库房、生产辅助用房、水池、起重设备、电力变压器及配套设备、储油池罐。
(2)交易价格:双方根据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按租赁物现状结合市场价等因素,同意按以下计价方式确定每项资产租金: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双方每月底核定在用的租赁资产,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当月的租金总额。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所用天数占当月比例计算。本公司应于每月20号前向集团公司支付前月租金。
(5)租赁期限:本协议项下资产租赁期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实际交付转让资产之日起算;本公司有权按其搬迁需求随时停止租赁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各单项资产从本公司停止租赁之日起,甲方不再收取租赁费。
5、《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房开公司同意将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原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两份协议中所涉共计面积为155755.04平方米的土地,继续出租给本公司使用。房开公司依据上述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依法对本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依据上述两份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向房开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享有权利;本公司有权根据自身整体搬迁的进度和需求,随时停止租赁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并将该部分土地交回房开公司,由房开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对本公司停止使用的该部分土地,房开公司从本公司停止使用之日起,不再向本公司收取租赁费。
(2)交易价格:按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原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执行,因土地税费等的调整而须对该租金作出调整的,须经双方同意。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5)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全部搬迁进工业园区之日止,
2022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房开公司继续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继续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中相关约定执行土地租赁,直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5.1《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6.31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税费等的调整而须对该租金作出调整的,须经双方同意。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5.2《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租赁合同(合金钢丝项目)》
该合同经公司2008年9月2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交易价格:本公司以每年72元/㎡的租赁价格向集团公司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税费等的调整而须对该租金作出调整的,须经双方同意。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支付两次,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以现金支付。
6、《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线材制品委托加工合同》
(1)加工内容及定价:集团公司委托本公司为其加工线材制品(含钢丝绳、主缆、PC产品、钢丝),加工数量、方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于每次本公司交货后的次月付清委托加工货款,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或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5)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起。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2021年本公司与黔力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黔力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辅助服务(包含黄麻芯、剑麻芯各种规格的委托加工及搬运;有色金属合金;机电机械维修;零星土建安装;设备零部件供应);本公司向黔力公司提供电、风。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本公司与黔力公司友好协商,重新拟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黔力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辅助服务(包含黄麻芯、剑麻芯各种规格的销售及搬运;有色金属合金;机电机械维修;零星土建安装;设备零部件供应);本公司向黔力公司提供电、风。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2021年本公司与迈特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迈特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辅助服务(包含网状撕裂膜芯、电梯绳芯各种规格的委托加工及搬运;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印刷品;乙炔等焊割气)。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本公司与迈特公司友好协商,重新拟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迈特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辅助服务(包含网状撕裂膜芯、电梯绳芯、黄麻芯、剑麻芯等各种规格的销售及搬运;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印刷品;乙炔等焊割气)。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部份转由巨龙商贸承接。本公司与巨龙商贸友好协商,拟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①巨龙商贸为本公司提供单身集体宿舍住宿管理服务、就餐保障服务、厂区内区域及运输保障通道环卫服务、维修服务、花卉租摆服务、桶装水供应服务、生产区域的生产、生活用水供应服务、临时接待用餐住宿服务等服务。
(2)交易价格: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较低的价格;或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格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接受服务方的乙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获得的最低报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采用推算价格(推算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超过5%利润而构成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甲乙双方通常采用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
(5)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二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时,将自动逐年续展。
2.公司与黔力公司签订第7项《综合服务协议》、与迈特公司签订第8项《综合服务协议》、与巨龙商贸签订第9项《综合服务协议》。
本公司接受集团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为消防、治安、绿化、市政设施等后勤服务和职业培训。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房屋、设备,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的办公及生活区域提供水、电、汽。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本公司向房开公司租赁土地,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本公司拟向集团公司提供委托加工线材制品,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国有大一型企业资源优势及顺应市场客户要求。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本公司接受黔力公司提供的黄麻芯、剑麻芯的销售及搬运、机电机械维修、零星土建安装等服务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本公司向黔力公司的办公楼等经营场所提供电、风。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至公司完成整体搬迁。
本公司接受迈特公司提供的网状撕裂膜芯、电梯绳芯、黄麻芯、剑麻芯等各种规格的销售及搬运,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印刷品等服务是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本公司接受巨龙商贸提供的单身集体宿舍住宿管理、就餐保障等生产生活相关辅助服务是为了满足企业、员工生产、生活保障需要,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本公司向巨龙商贸提供供电服务、燃油服务、汽车修理服务,预计此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针对以上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或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独立,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1,062,173.07元(包含利息收入)。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013年12 月31日,公司(甲方)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等五家银行(乙方)分别签署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的意见》遵府发[2008]37号文件要求,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式启动了异地整体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新区搬迁)。
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输的主要途径。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形成55万吨产能,产品及原料进出量将在100万吨以上。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现有厂区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委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绳集团)迁建。协议约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需由本公司配合或由本公司自行完成的工作,贵绳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予以配合或完成;贵绳集团所接受之受托事项,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详见公司2018-021号《贵绳股份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
2018年7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贵绳集团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丁方)签订协议,共同合作完成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协议约定:丁方负责代建本项目除生产设备采购安装、铁路专线及货运场外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详见公司2018-030号公告)。
报告期内,六分厂、四分厂代建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六分厂新增设备(生产线)及老厂区技改搬迁已完成并进行调试;四分厂新增设备(生产线)部分已安装并进行调试;三分厂、一分厂设备基础施工、新增设备安装基本完成;供水、供电、污水管网、110KV总降变电站完成90%以上;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检测大楼及其余分厂办公楼主体工程完成;老区设备搬迁方案已编制完成,待厂房、排污、水电等设施具备生产条件后启动搬迁。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1.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2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1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贵绳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绳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贵绳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贵绳股份编制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经核查,贵绳股份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绳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012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0,000 万元。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尽管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截至 2021 年12 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84,664.83 万元,不包含购买理财支付的金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里列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本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1、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贵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贵绳股份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
●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18日(星期五)至03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3月25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长王小刚先生,总经理杨程先生、独立董事马英女士、财务负责人陈建辉先生、财务部长魏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1. 投资者可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周五)15:00—16:0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18日(星期五)至03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有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 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 会议登记地:贵州省遵义市桃溪路47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